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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10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6-12 浏览:

    为促进社区建设,充实城区社区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青秀区决定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定向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105人(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如下:

    1.伶俐镇伶珑社区专职社工1人;

    2.刘圩镇新兴社区专职社工1人;

    3.新竹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4人;

    4.中山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3人;

    5.建政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7人;

    6.南湖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7人;

    7.津头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8.仙葫经济开发区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各镇招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及仙葫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前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4.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辞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青秀区委组织部、城区民政局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qingxiu.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index.htm)发布招聘公告。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者应在“广西健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桂方式等情况,须注册使用“扫码抗疫情”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扫码抗疫情→健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线下公开招聘各个环节报考者需持“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环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抵邕后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3次核酸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所有报考者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报考者应做到有序进入现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由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至6月2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考者可登录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qxqmzj/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选择报考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报名表及现场资格确认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3.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06室),联系电话:0771-5826315。

    4.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资格确认结果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不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者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6.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6月26日至30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

    4.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5.笔试命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6.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待通知;

    3.面试地点:待通知;

    4.面试科目:按照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名单公布

    1.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在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情况,经报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镇、街道及开发区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没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青秀区社工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要补充专职社区工作者从储备库录用。

    3.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